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在职职工的门急诊和住院待遇
在职职工:门、急诊待遇
1、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资料图)
2、当我们自负金额超出1500元以后的费用,按下表比例报销。
在职人员 | 人群分类 | 账户段 | 自负段标准 | 共负段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44岁以下 | 使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 | 1500元 | 65% | 60% | 50% | |
45岁至退休 | 75% | 70% | 60% | |||
原“中1人”人员(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 75% | 70% | 70% | |||
注:门急诊自负段医疗费用以及共负段由医保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如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
在职职工: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待遇
1、如果需要住院治疗,放心,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
2、首先我们自己需要先出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
3、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
在职人员 | 起付标准 | 最高支付限额 | 支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1500元 | 59万元 | 起付标准以下 | 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负) | |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 统筹基金支付85%,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在职职工自负。 | |||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 | 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
2022年7月1日零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2医保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7万元提高到59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二、退休职工的门急诊和住院待遇
退休职工:门、急诊待遇
1、退休前只要交纳15年职工医保,退休后就能终身享受医保,而且个人不用缴费。
2、退休职工年纪大了,跑医院可能比以前频繁了,好在国家考虑周到,自负段标准比在职低,报销的比例也比在职的高。
退休人员 | 人群分类 | 账户段 | 自负段标准 | 共负段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 | 69岁以下人员(除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外) | 使 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 | 700元 | 80% | 75% | 70% | |
①70岁以上人员 ②69岁以下的在1955年12月31日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 85% | 80% | 75% | ||||
200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 | 300元 | 90% | 85% | 80% | |||
注:门急诊自负段医疗费用以及共负段由医保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如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
退休职工: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待遇
1、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自己只需要支付8%,绝大多数都是由医保基金给您买单啦。
退休人员 | 起付标准 | 最高支付限额 | 支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为700元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 59万 | 起付标准以下 | 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 |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 统筹基金支付92%,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 |||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 | 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
三、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大学生: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校内门诊:校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9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2、校外门急诊:按照居保中小学生门急诊待遇支付,具体为:门急诊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19至59周岁人员: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5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60至69周岁人员: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10%,居保基金支付9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30%,居保基金支付70%。
70周岁以上人员: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